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
1、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性质
从民法理论来看,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产生一种侵权之债,双方当事人形成某种赔偿法律关系。就该起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被侵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侵害人则负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但这种赔偿责任是不确定的,当事人往往在过错大小、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争议。从法律性质上看,当事人形成的这种赔偿法律关系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完全处于自然人私权领域范畴,当事人可以平等、自愿协商,来处置自己的权利义务,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之协议,可视为双方处置自己权利义务,以解决赔偿争端的契约,一经签订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因事故产生的侵权之债,即转化为合同之债。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要本着自愿原则,一旦双方签署,则要兑现诺言。如果给对方支付赔偿金,则要写清楚赔偿金项目明细。赔偿方已经支付完赔偿金后,对方不得继续索要。总之,协议一经签订就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行为就有了约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租合同到期自动续租合理吗?
现在因为房价高昂的问题,许多人在所在城市选择租房居住,因择优而居的观念影响,会有不停变更租住地的情况。但是也有人会遇到房租合同到期自动续租的......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赔偿。......
·值班费与加班费间有哪些不同
值班费与加班费间有哪些不同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
·什么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不逮捕
在某些场合下,一旦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有可能做出挑衅威胁他人的行为,就会面临触犯法律,那么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了......
·注册资本变更国税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资本变更国税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的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就程序问题作出的判定。行政诉讼的裁定是法院行使国家行......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什么?(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一般是因为证据不清,会对财产部分重新调查判决。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
·技术中介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责任
一、技术合同委托人的义务: 1、阐明所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性能、技术标准及要求达到的程度; 2、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