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法律规定如何更改遗嘱有效?

一、法律规定如何更改遗嘱有效?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对变更公证遗嘱的,应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制作一份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对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出具撤销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二、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更的每一事项无论涉及哪些内容,都必须与国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则变更的内容无效;变更遗嘱的方式也要求合法,一般来说,变更遗嘱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第二,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三、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以上就是更改遗嘱的有效条件和方式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或者对遗嘱的条款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由司法机关结合调查取证情况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一、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办理流程是: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应在有效期届满......


·如何购买预售的商品房
      如何购买预售的商品房一、如何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


·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无论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离婚,此时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就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紧接着就是要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经侦多久结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经侦多久结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经侦几个月的时间可以结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迅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


·中国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中国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


·参加工作以后怎么购买工伤保险
      参加工作以后怎么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之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


·公证处立遗嘱怎么收费的?
      公证处立遗嘱怎么收费的?一、公证处立遗嘱怎么收费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司法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


·行政制裁和民事处罚是一个意思吗
      行政制裁和民事处罚是一个意思吗一、行政制裁和民事处罚是一个意思吗不是一个意思。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依照事实和法律对有......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还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的原因不愿意续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