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需要,股东需要补足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二、公司实行注册足本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自己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认识不够引起的风险,可是要自己承担的。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认缴不等于不缴,早晚都还是要缴,注册资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个空洞的数字。《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破产清算人可以由公司自己指定人员组成,也可以由司法机关指定工作人员或者是公司的股东等构成,需要对公司的财产、债务、债权等进行登记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等,在清理完毕后,需要对税务、欠职工薪酬等支付完毕,然后办理注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离婚冷静期目前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202......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一、口头合同怎么证明1、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


·婚姻法规定离婚如何分得更多财产
      婚姻法规定离婚如何分得更多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


·抵押房产被买卖的是否有效?
      抵押房产被买卖的是否有效?抵押房产被买卖的是否有效要根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一、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


·一、离婚二审假财产怎么重新分割?
      一、离婚二审假财产怎么重新分割?离婚后,如果存在虚假财产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
      一、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属于违规,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公司以员工举止不当,比如员工嘲......


·一、怎么起诉索要未成年孩子抚养权?
      一、怎么起诉索要未成年孩子抚养权?当事人只要在正常的诉讼过程中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更加适合拥有未成年孩子抚养权即可,而具体的证据主要有......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抗辩权有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抗辩权总的来说就是他人在法庭上正常行使权利时,第三人可以行使抗辩权,在法庭上阻碍他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