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二、土地使用证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整个过程以及需要准备的这些材料,其实都特别的简单,而且现在各地都已经陆续的建立了政务大厅,办理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过户只需要跑一趟基本上就能完成了。但是,那一定要确认土地使用权本身是可以转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离婚是一件令人不开心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关于离婚财产进行一些协议,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


·结婚嫁妆属于共同财产么?
      结婚嫁妆属于共同财产么?结婚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根据购置时间而定。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


·电气监护人岗位职责是什么?
      电气监护人岗位职责是什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现场操作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操作前,工......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一、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


·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
      一、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也不可以以不正......


·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
      一、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一、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


·产品缺陷分类是怎样的
      产品缺陷分类是怎样的一、产品缺陷分类是怎样的产品存在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交易,关于贸易合作的相关事项,其实在国际上制定的也有相关准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本案上诉人窦××及其父亲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