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二、房产遗嘱继承的程序是什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综上所述,老人去世后,子女会按照其留下的遗嘱办理遗产的分割,如果涉及到房产,由于价值较大,继承过户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需要先去做房产公证,费用是房产评估价值的2%,这也是房产继承的主要费用。等办好手续后,就可以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事仲裁裁决的特点有哪些?
      商事仲裁裁决的特点有哪些?(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选择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什么事项,选择......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条件主要包括购买价格,认购比例,认购期间。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


·商标是否可以无限制续展?
      商标是否可以无限制续展?商标是可以无限制续展的,企业商标续展主要是指企业商标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续展审核通过后,商标有效......


·入户盗窃既遂标准如何界定?
      司法实务中,对入户盗窃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是比较难的。毕竟法律规定既遂的处罚是要比未遂的处罚严格一些,因此进行界定也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您知道......


·犯罪中止形态包括哪些?
      犯罪中止形态包括哪些?根据犯罪中止的概念,理论上通常将犯罪中止分为两类:一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二是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前......


·农产品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是什么
      农产品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是什么犯罪嫌疑人有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狡猾程度,其实如果用在正道上的话保不齐还能干出一片大好天地来,可惜当事人也许就是......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一、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各个公司对自己的并购基金都有自己的规划,实际情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并购基金的方案,所以不能直......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只有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前者为后者的必要条件。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


·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继承的类别有哪些?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我是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抓到公安机抓起来,公安机关会对其立案侦查,有人就有疑问,寻衅滋事......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法条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法条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