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多久可以起诉

一、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多久可以起诉?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案件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到提起公诉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实际情况而定。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没有批捕也有可能会被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事实上,在人民检察院不批捕之后可能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这种强制性措施就长达6个月,然后批捕之后还能继续侦查,包括侦查完毕之后还有审查起诉,这期间都有法定期限。受害者家属再着急,也没有什么有效的解决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发生质量问题是会影响正常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施工方要承担保修责任,而建设......


·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1、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由其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辞职或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后,向同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样认定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样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是前提,赔偿是关键。很显然,实践中需要先对责任做出认定,然后才是对受害人做出赔偿。那么,动物致......


·在登记结婚的时候
      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并不是只要男女双方都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同时也提供了要求的证件就行的,毕竟要想领取到结婚证,肯定需要按照法律中规定的程序......


·多数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很随意的就
      多数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很随意的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样是很容易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而想要维护自身利益,首先要......


·现在
      现在,虽然法律上还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都说过,醉驾危险,让所有的驾驶员都要安全驾驶。但是,仍然有很多的人,会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自己没喝多......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


·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软件著作权应归何人所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的规定,计算机软......


·企业兼并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兼并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兼并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


·盗窃罪三次最轻判多久
      应结合三次盗窃的间隔时间和盗窃数额具体分析。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等,针对不同的房屋虽然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环节上面不同,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