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应当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应当如何处罚?(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实行行为的一部分。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不是预备阶段的终点,因为许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终了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希望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并没有改变与放弃;之所以没有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结果,并非由于行为人放弃犯意,而是某种原因使得行为人追求的结果没有发生;这种原因违背了行为人的本意,与其犯罪意志相冲突。二、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 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未遂就是犯罪没有成功,但也是属于犯了罪行,在对于此罪行的特征上面我国也是专门作出了相关的条款,执法人员也会按照不同的特征来进行处罚,但对于未遂的处罚一般要比既遂的处罚轻很多,未遂是可以得到减刑的机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是医疗费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为了经济利益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企业单位会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会要求在工程完工......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


·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一、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一、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3、......


·一、买卖不破租赁没有实际经营可以提前解约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没有实际经营可以提前解约吗?买卖不破租赁没有实际经营也不能提前解约,房东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以......


·为什么《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的原因  普通的民事合伙是合同关系,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商事合伙如......


·上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看实际情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夫妻双方有一方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有一方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一方借钱大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家庭支出,或者是以夫......


·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谁承担?
      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谁承担?一、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谁承担?高速倒车引发事故,倒车的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


·父亲昨天醉驾进看守所多久放人醉驾进看守所的话要1
      父亲昨天醉驾进看守所多久放人醉驾进看守所的话要1到6个月才会放人的,因为醉驾不是简单的到看守所拘留几天就可以放出来了,醉驾在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是如何规定的?公路工程是诸多有益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工程之一,一个完整的公路工程是由多个子工程组成的,土建工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