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吗?

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吗?
  
  一、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吗?
  
  会重新计算的;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就是案件的保护期,此时效也是可以中断的,但在中断的时候就意味着之前的诉讼时效会全部消失,执法人员就会重新的计算出新的诉讼时效,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害,所以,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自己受护。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


·如何判断彩礼的标准?
      在婚前,男方给新娘送彩礼是中国的风俗习惯。然而,很多人不知道哪些是彩礼,哪些不是彩礼。当婚姻不成功时,很容易就彩礼返还的问题发生争执。如何判......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况可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


·房产放弃继承后能直接过户吗
      可以过户,按照房屋过户流程进行办理手续。1、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持卖方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房产过户当事人的合法证明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


·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承包方会就工程质量对发包方给予一定的承诺,其具体表现就是建设工程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的一段时间......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此时伤者为了了恢复健康,可能需要购买补品费等等,日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员也是要对这部分费用做出赔偿的,我们称之......


·冷却机噪声检测标准有哪些
      冷却机噪声检测标准有哪些?噪声,它是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在生活中像冷却机中产生的噪声,因为干扰范围大,有时候真的让很多人都觉得难受。......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要么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要么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前一种方式省时、省......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需要的材料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需要的材料一、什么是内资公司所谓内资公司就是指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怎么写随着人民法制观念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民事纠纷和争议。我国的民事纠纷案件很多,为了节省司法资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