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承包地上建的养殖场是违建吗?拆迁没有补偿吗?

一、承包地上建的养殖场是违建吗?拆迁没有补偿吗?  承包地上建养殖场是否属于违建,这个主要看承包土地的性质,也要看养殖场建设的房子情况。如果因为违建而进行拆除的养殖场,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因为征用土地或者其他新政策进行的拆迁,是要进行相关补偿的。  如果是养殖场建在一般耕地上,并没有破坏耕地的性质,不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属于农业范畴之内,农民是有权决定如何利用自己的承包地的。对于在承包地(必须是一般承包地,基本农田是严禁非农建设的)上面建设养殖场,农户如果想在承包地里面建设养殖场,可以带上手续到当地乡镇审批,审批以后就不属于违建,拆除也是有补偿的。  1、看承包地的性质,基本农田上盖算违建  首先就是要看土地的性质,要是你直接就是在基本农田上面盖,那自然就是不允许的,基本农田是严格保护的,禁止一切非农用途,就连种果树都不行,你还想在上面盖养殖场,这就是相当于当建筑用地使用了,是严格禁止的。  2、非基本农田也必须要有养殖证才可以  而非基本农田也不能够随便建养殖场的,必须向乡镇申请,然后层层审批,得到了养殖证后才可以建养殖场。而选址的地方还要符合环保的要求,这些都是不能够少的。  二、养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在禁养地区范围  17年国家在各省份地区划定了禁养区域,明确指出在禁养区不允许养猪,同时在划定的适养区也要进行猪圈改造,粪便必须达到综合合理化使用的要求。  2、养殖场证件要齐全  国家在去年明确规定了养殖场需要具备: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取可证,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等8个证件才能进行生猪养殖。  所有养殖使用地不允许使用和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保证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本人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非本人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一、非本人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非本人信访不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因为其他人没有经过当事人的授权是不能替自己维权......


·法律规定的定罪免处是什么意思?
      对于那些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主体,由于或对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或是导致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那么该民事主体是会受到定罪处罚的,但......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哪些?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该词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下一代的身体健康,我国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那么......


·送小孩给别人抚养要出什么手续?
      送小孩给别人抚养要出什么手续?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实践中可能会有一些父母由于家庭经济的原因,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孩......


·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
      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关系,其实本来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债务债权的......


·员工被行政拘留是否可以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是否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这其中,就少不了......


·一、醉驾江苏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江苏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1、2019年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


·司法鉴定头部是轻伤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打架斗殴或者交通事故等事件中,会涉及到人员的伤亡。作为受害者,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法院裁定赔偿的金额是根据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