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情况构成肇事逃逸?

什么情况构成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二、哪些情况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发生交通肇事,并且之后肇事者还有逃逸行为的,这可以说很严重了。尤其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很有可能会导致伤者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从而造成伤者的死亡,这种情况下对肇事者的处罚相对也要重一些。尤其是交通肇事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同时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伤者死亡的,按照《刑法》的规定将对肇事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法律中规定麻将馆违法吗?
      一、法律中规定麻将馆违法吗?申请办理取得工商经营执照,以群众娱乐为目的,一般一场次输赢在50元人民币左右的,就是合法经营。现在,好多地区都在......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量刑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样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衣食住行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子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辈子的
      衣食住行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子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辈子的寄托,在中国很多房奴,可见您对房子的重视。随着2018年的的到来,00后也成年了,80后......


·律师和辩护律师相同吗?
      律师和辩护律师相同吗?一、律师和辩护律师相同吗?律师和辩护律师不相同,因为实际上律师他是一种总称,但是辩护律师的话,他仅仅是指我们刑事方面......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


·有多份公证遗嘱以哪个为准?
      有多份公证遗嘱以哪个为准?有多份公证遗嘱的,应当以最后的为准,具体情况下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处理:首先,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为了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受到侵犯,法律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其中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如果发现后履行义务的一......


·造成交通事故报警违法吗?
      一、造成交通事故报警违法吗?造成交通事故报警显然是合法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不管你是不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都......


·起诉离婚是什么程序,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而离婚夫妻在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时,肯定具体要办理的程序是不一样的。那起诉离婚是什么程序呢?而......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