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业用地可以建房用于商业开发,变成商业用地吗?

一、农业用地可以建房用于商业开发,变成商业用地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业用地是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农业用地转变成商业用地时,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进行征收。  1、土地性质的流转是要通过当地政府的规划并向当地国土局申报,经批准后,政府征地,开发商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在政府征地后就已经确定好的。开发商无权干涉的。  2、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  1、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  2、申请规划条件,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属于征地留用地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按规定持留用地指标核定书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规划部门出具规划红线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用地报批,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用地报批方案和用地供应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6、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由项目单位持用地批复意见、规划许可文件、有关税费缴纳凭证,向国土房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7、办理土地登记,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一、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的订立方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以......


·收养年龄有限制吗
      收养年龄有限制吗一、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吗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


·法人口头辞退员工能作为证据吗?
      法人口头辞退员工能作为证据吗?针对用人单位以口头方式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应当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获取证据和保全证据,并应注意相关事项:1、与......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


·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
      一、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  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各省的法规及司法实践,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


·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
      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懂法,不能说是精通法律,但是知道知道越到事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在现实生活中,民事案件比较......


·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


·一般业主自治物业费谁管?
      一般业主自治物业费谁管?自治小区,物业费就由业委会委托的收费员收取了。业主自治是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才成为必要。多层建筑或居......


·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在生活中是常见之事,如果债务人拒绝还钱,债权人最好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这个时候,有人就有疑问,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