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时什么情况有赔偿

夫妻离婚时什么情况有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失去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很多时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都是在离婚的时候,但要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内,发现对方之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不过,要是在婚内一方向法院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话,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受理和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八级伤残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全文内容是什么?
      政府信息的公开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原则,关于公开制度,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为了让公民更好的参与到到工作当中来,实行一种简单的制度,......


·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
      怀孕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然而对于在职女性来说,却没那么简单和轻松。她得协调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更要警惕丧失人文关怀的单位找借口解雇自己那么。......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


·一、公民应该如何立合法的遗嘱?
      一、公民应该如何立合法的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


·父母在生前立遗嘱怎么立才会有效?
      父母在生前立遗嘱怎么立才会有效?父母生前在书写遗嘱时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书写的并且也遵循了既定的格式此时该遗嘱就会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工程建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解决呢?发生合同纠纷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相......


·一、五险一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五险一金办理流程是什么?1、五险办理流程(一)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营业执照时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好)、法......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一)标的性质不同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为普通债权,即通常意义上的记名债权,而非证券表示的债权,它是一种相对权、......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主要体现在政治审查上,可以存在不利的方面。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