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办理公证遗嘱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公证遗嘱要哪些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二、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注意事项?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三、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多少费用?需要公证人也就是被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办理,并且是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公证。公证房产遗嘱一般的收费200-400之间,各地不尽相同,是按照收益额的2%收取的,最低不低于200元。但是公证的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时遗嘱还没有生效,继承也并没有开始,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后开始的。继承人需要拿着公证的遗嘱再进行继承公证,这次公证后才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房产以后想卖的话会一直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金额是全部房款的20%。综上所述,在立遗嘱的方式中,公证遗嘱是效力比较强的一种,需要当事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证实财产的凭证和遗嘱的草稿等,公证处受理,会询问当事人立遗嘱的意向,并监督写遗嘱的过程,在遗嘱中签上公证人员的姓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如何申请?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如何申请?我国鼓励人们自主创新,并且激发人们的创新能力,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看国家的综合实力,以及国家的创新能力,是否能够创......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车维修,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给受伤住院的受害者的一种权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八......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


·对疫情造谣、传谣者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对疫情造谣、传谣者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疫情防控期间造谣的按照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如果所伪造的谣言已经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照......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依据是什么其实您所购买的那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本质上就是属于公司的债券的,等同于所有的民众都能够用自己手头的......


·结婚后一方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结婚后一方得精神病能离婚吗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


·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
      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一、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节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