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3、房屋价格评估初步结果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6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4、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26条之规定,对于始终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里被征收人要着重关注的是征收补偿决定本身,如果对决定的补偿数额仍不能接受,就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实施救济。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文件  1、拟征地公告,或曰征地告知书。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项规定,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的内容包括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据此,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这一公告程序是依规应当得到履行的。  2、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
  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一般这种量刑标准是根据,所犯罪的大小来决定的,诽谤罪这个罪生活中很多人不清楚概念,从而也没有在意一些自己受到的侵害,......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公司为了更多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周转公司业务,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就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其中一种,但......


·2023年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离婚冷静期还没有实施,离婚冷静期是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新的......


·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
      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地图和电路图是没有著作权的保护吗?
      地图和电路图是没有著作权的保护吗?地图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地图作品应在整体构图、客观地理要素的选择和表现形式上体现独创性。公知地理信息的......


·北京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赔偿
      北京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赔偿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


·是否可以并存
      是否可以并存(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呈井喷式增加,其中有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同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
      一、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了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已经入刑,因此判处刑罚要依法律规定来办,醉驾被判处吊销驾驶证,在被吊销期间不能开车,也不能报考执照。那么是不是醉驾到期......


·离婚后买房子是否属于二套房?
      离婚后买房子是否属于二套房?1、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