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变更后的新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股东变更后的新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一、变更的新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不需要公司股东在章程修正案上盖章(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二、变更公司章程的程序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在会间的临时提出。
  
  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4、种类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
  
  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发生变化后,股东变更后的新章程并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另外,公司章程修改需要一定的程序,如提出修改建议、通知股东、开全体股东大会来审议等等,所以股东变更后公司新章程修改不需要全体股东表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协议离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
      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后,如果无法继续生活,可以选择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这样也比较省时省力。而在房产分割的......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要接受双倍工资的处......


·聚众斗殴罪最多判多久
      聚众斗殴一直是维护社会治安问题的主要问题之一。聚众斗殴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个人私人恩怨等一系列不正当原因联合亲朋好友聚众以暴力手段进行的违法犯罪......


·两高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当中涉及到的国家赔偿问题,并且刑事案件如果存在国家赔偿的话,那有些情形下的国家赔偿,其实也......


·法律规定失地农民是否有保险?
      失地农民是否有保险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由于和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结束以后,肯定在一段时间之内当事人的社保要出现断缴的。因此很多人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


·公司和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参与者,时常面临各种突发情况,欠
      公司和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参与者,时常面临各种突发情况,欠债或是突然大赚一笔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赚钱还好,但如果亏了的话可能会面临各种麻烦,......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合理吗?
      一、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合理吗?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合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再度主张侵权人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的,法院是否予以支持?
      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