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不破租赁和司法拍卖关系是什么?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
1、“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2、“先查封,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3、在“先租后抵”的前提下,本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是当出现特殊情况时,法院仍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的价款过低,影响抵押权实现,执行法院应当将该租赁权取消,然后再进行拍卖。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
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故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事适用条件之一。
综上所述,司法拍卖是法院常用的执行手段,原则上拍卖也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作为租赁物的承租人,在不动产被执行后,拍下的一方也不能强制要求承租人搬走。当然,如果不动产在出租之前就被抵押或者查封的,这样法院拍卖就不会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郑合高铁鄢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合高铁鄢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大交通运输建设,也是我国为了公共利益建设的重大举措。由于高铁建设线路较长,建设面积较大......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
·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多少年?
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多少年?一、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多少年中国刑法有期徒刑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五年,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二十五年。《刑法》第四十五条......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一、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2、受害者可以报警......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也是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故意损坏财物罪。当然,要是行为人是出于过失,导致了他人财产损坏的,这......
·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提出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在创办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拥有完备的法律理论和法理知识的人往往可以更为完善的处理公司事......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
·行政执行裁定通常罚多少?
行政执行裁定通常罚多少?行政裁定是解决行政纠纷的而一种常用的方式。行政裁定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行政许可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什么意思呢?在我国,要想从事一些行业需要具备相关条件才行,国家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实现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