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产权人还是承租人享有

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产权人还是承租人享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的规定,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的,停产会停业的损失应该由征收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怎么补偿?(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和我国的公司法之间不存在着高低贵贱之分,两部法律可以说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能说公司法相较于合伙企业法......


·丈夫死了赔偿金的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丈夫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甚至是死亡,相关的用人单位会进行相应的经济金赔偿,来保障公司受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受伤的劳动者也应在用人单位不予......


·工伤人员还算不算工会会员?
      工伤人员还算不算工会会员?算工会会员,因为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单位员工不一定是工会会员,工会需要申请加入,由要求入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工会......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一、债权债务格式范本某某村债务公开明细表起讫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公布单位:某某村单位:元发生时间......


·如何预防和化解网络名誉权纠纷?
      如何预防和化解网络名誉权纠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需要对其名誉受侵害的事实举证。在网上名誉权侵权纠纷中,由于侵权行为是在网络中......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一、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交通事故出现人伤不去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出现人伤不去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人伤拖着不处理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


·开发商交付的户型不一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开发商交付的户型不一样可以要求赔偿吗作为广告宣传的一种形式,样板间的广泛推广不失为商品房销售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如果开发商通过展示样板间向购......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无法满足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无法满足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因为代通知金属于工资的范畴,所以也要缴纳税金。那么代通......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要到公司入职需要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