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利息支付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利息支付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利息支付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从我国民事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当事人必须要尽快的使自己的权利得到维护,那么就应当及时的行事,否则的话对于资源来说是一种浪费,因此规定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将不再保护他胜诉的权利,对方可以以此为理由来进行抗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妨碍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妨碍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


·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贷款担保人?
      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贷款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登记离婚,夫妻还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男女一方要通过诉讼离婚,就要满足一些条件。那么,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要是......


·怎么确定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
      怎么确定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一、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


·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
      一、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婚外情是属于违反民法典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在多次讨债无果,债务人就是拒不还钱的情况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具体来说,应该......


·拖欠货款起诉律师费大概要多少钱?
      拖欠货款起诉律师费大概要多少钱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其实是很恼火的,要是处理不当的话,则很有可能造成自己的损失,也就是无法再要回这笔借款了。......


·受委托人怎样处置委托事务
      办理、处置委托的事务,是受委托人的义务之一,受委托人怎样处置委托事务,应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定。  对于受委托人而言,处置委托的事项,应当依委......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