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能多拿补偿款吗?

一、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能多拿补偿款吗?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二、我国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①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②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①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③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3、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既给货币补偿又给房屋)受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因素影响,房价和地价虚高,此时的房屋拆迁不能仅用货币偿还或者用产权置换来解决问题。很多拆迁户多选择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但目前政府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迫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


·民事诉讼需要回避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诉讼需要回避的情况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各个省份都有适合自己本省实际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那么,您有了......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


·绩效工资包含周六加班工资吗?
      绩效工资包含周六加班工资吗?1、绩效工资一般是不包含周六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绩效工资通常是不含加班费的,绩效考核......


·交通事故报案不处理会怎样
      交通事故有大有小,但无论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了财产和人身损失,一般都需要报案进行处理。但有些人怕麻烦或是想要逃避责任,在事故发生后报案......


·婚姻法分居多少年可算自动离婚
      婚姻法分居多少年可算自动离婚一、婚姻法分居多少年可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


·迟延履行金怎么申请
      我们生活中也会遇到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判决中的指定期限内支付金钱或者其他业务,此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被执行人交纳一定的迟延履行金,来弥补给申......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应诉?
      在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协商失败,合同一方通常选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合同的另一方,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的回应通知后如何处理?根据诉讼实践......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5000元以上,则可以进行立案,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