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一、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具体分类如下: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条 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七条 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 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股权依照法定方式转让给被投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八条 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三)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四)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第九条 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第十条 股权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被投资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有关投资人应当对所认缴出资的股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且不具有该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等作出承诺;
(二)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第十二条 投资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出资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在开公司最重要的一个流程,有了注册资本才会颁发营业执照,而对于注册资本注册的资本就要看自己是属于注册的哪一种公司类型,因此,在注册的时候就要到工商部门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好所有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包括什么?出现劳动争议后大都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人民法院对于劳动争议处理......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政策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中也会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工程,那么可能在建造的过程中会利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补偿原本居住人的经济损失会支付一定的赔......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一、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
·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
·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怎么算
买房子的时候您都会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的公摊面积有多大。在拆迁的时候公摊面积也是需要考虑进去的,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必须纳入到补偿中来......
·拒不认罪增加的刑期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拒不认罪的解释就是在法院的判处决定中犯罪嫌疑人对于判处的罪行不承认不接受不供认的态度就是拒不认罪,那么法院在对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时的处......
·哪些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在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中,包括恶意透支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等等。针对其中冒用他人信用卡,您知道具体包括了怎样的行为吗?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
·双休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双休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作为劳动者,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资了。除了正常的工作日,加班对于现在的上班族来说也是十分常见的。加班意味着劳动者付出......
·逃税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逃税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个人犯行贿罪既遂严重吗?
一、个人犯行贿罪既遂严重吗?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批捕半年了还不起诉是否合法
一、批捕半年了还不起诉是否合法?1、合法,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