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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

一、城市农村中的“空挂户”,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  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也就是说,对农民的补偿,一个主要是房屋的补偿,即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一个是青苗补助费。“空挂户”因其在地方既没有房屋,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所以没有获取补偿的余地。而涉及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至少1:1的置换原则进行房屋的安置。因“空挂户”没有房屋,所以也就没有置换的空间。  二、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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