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女方怀孕可以提出协议离婚吗

女方怀孕可以提出协议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则妻子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这样的问题就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决。二、怀孕期间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出于对怀孕女方和子女的保护,法律上面限制了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当然若男方有特殊情况的话,那法院还是会受理男方的诉讼请求。不过,要是双方离婚选择的本身就是协议方式,那么只要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同时办理了手续的话,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吗?
      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吗?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发生纠纷的话,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


·一瓶啤酒算会是醉驾吗?
      一瓶啤酒算会是醉驾吗瓶算不算醉驾需要看血液中的酒精数。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1、醉酒驾驶,......


·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都有哪些?
      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都有哪些?一、行政复议前置案件都有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


·判五年减刑可以减多少
      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决定,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但是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是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


·单位行贿改个人行贿的处罚是什么
      单位行贿改个人行贿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


·猥琐儿童证据不足能判刑吗
      不能,证据不足,不能判决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多久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多久《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


·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
      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一、管辖及实际审理根据《破产法》第21条的规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


·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


·软件著作权先登记的程序和内容?
      现如今,人们的各项社交活动都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因此,各类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样成长起来,每个人的手机里都装上了几十个软件。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


·撤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
      撤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撤诉显然是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