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被告方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庭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准备好答辩状,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民事诉讼答辩状正文怎么写?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3)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4)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会在半个月内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被告拿到通知后,就应该准备好庭前工作,写一份答辩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这个阶段,被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
      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


·未婚生子要交罚款的么:
      未婚生子要交罚款的么:不属罚款,而是由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一种行政性收费。但是在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社会抚养费也就相当于罚款,只是称呼不同......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


·怎样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怎样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在我国,即使是合法的收养关系,也是允许当事人解除的,而法律中规定的解除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不同的方......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是什么?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是什么?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应当是希望通过延长时间,争取缓解夫妻关系。若你不想离婚,可以多沟通。若调解不成,也可以采取拖延......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在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被告如果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申请撤案。可是有些人在决定向法院递交撤回执......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


·一、彩票中奖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彩票中奖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只要买彩票的时候夫妻关系存在,那么不管领奖时候是否离婚,彩票都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财产分割意见》第......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合法?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合法?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相应的法律依据是:1、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


·送货不给钱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报警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


·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