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中止损害结果是怎么处理的?

犯罪中止损害结果是怎么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对于犯罪中止的行为,必须由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中止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不符合犯罪中止的相关适用条件的,则是不可以适用于犯罪中止的,在对犯罪中止进行适用后,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司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会决议中罢免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东会决议中罢免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股东会决议中罢免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一、有关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有关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
      人们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利息条款,但有时会因约定不明确或者利息条款有歧义而引发纠纷。那么为了避免纠纷,应该怎样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呢?将......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有什么内容?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有什么内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姓名)乙方(受赠方):________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的质量问题,近年来一直得到人们的关注。建筑物,一直在发展,楼市的热度就算在减退,但也未完全消失完。国人对于......


·贩毒胁从犯的规定是什么?
      贩毒胁从犯的规定是什么?贩毒胁从犯的规定是需要按照贩毒罪当中的共同犯罪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程序根据诉讼法规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理、一审判决、执行。如果不服一审......


·高利贷违法吗,有哪些后果
      高利贷违法吗,有哪些后果民间借贷中总会收取一定的利息,但要是约定的利息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则就会构成高利贷。相信您对高利贷的印象都不好,知道这......


·公司未交社保生病怎么办
      在职员工,生病住院公司社保没交,可以要求公司报销住院费,还要督促公司尽快办理社保。如果公司还不办理社保,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


·专利行政复议向谁提出?
      专利行政复议向谁提出?专利行政复议是专利权申请过程中的内容,同时也是一种程序手段。专利行政复议是当一项专利的申请出现极大的争议的时候由国家知......


·刑事诉讼法通缉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一个人犯罪逃跑了,有可能会在电视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看到通缉的消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通缉可能您都知道,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