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2、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应当提前规定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如在辞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的,或者劳动者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户之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分户之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没有影响;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


·根据新消法全文解读,本法的亮点有哪些?
      根据新消法全文解读,本法的亮点有哪些?在最初听到新消法这个名称时,可能人们会认为这是一部与防火有关的法律,实则不然,这是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


·集资诈骗行为怎么认定
      集资诈骗,一直以来都是公安机关的查处重点,是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当然在处罚前就要先辨认是否属于集资诈骗。至于怎么认定集资诈骗,主要如下:使......


·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
      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一、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一)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


·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现在有些人,是不拿钱不办事。如果不送钱的话,有的人甚至会存心刁难。其实这些人的行为有的可能就已经构成受贿罪了。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认......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在如今的社会上,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鲜行业的诞生,社会有需求,就会有相应的行业成立,在如今,很多人......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是,不同地区的缴纳额度是不同的,那么,不同职业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否也会......


·QQ微信被骗50块咋办
      QQ微信被骗50块咋办一、QQ微信被骗50块咋办(1)打110报警,将骗子的电话号码、QQ号、微信号、银行卡号等都告诉警察,警察会冻结骗子的银行卡的,不要让......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至第26条用四个条文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该部分主要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细化了当事......


·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什么?
      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什么?食品安全关系到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电视节目中,经常有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对于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工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