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流程离婚了按揭房贷的办理流程是:向银行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购房协议书正本等材料;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放款;申请人按时还款。离婚之后贷款买房,除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其他资料和为离婚时是一样的。其手续程序有: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二、办理购房借款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2、借款人的经济收入证明或者叫做还款能力证明;3、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用途证明,包括合法的购(建、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赞同文件;4、抵押物或质押权力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赞同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借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价报告书;5、保证人赞同作为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6、借款人用于购买(缔造、大修)住宅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7、住宅借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材料;8、不同借款用处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综上所述,对于放贷按揭离婚办理的流程会先要求向银行提供发身份证明材料,对于银行放款之后申请人一定要按时还款,而房贷的按揭办理会根据当事人的个人征信和经济收入情况来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家哪些部门是解决医患纠纷的?
      国家哪些部门是解决医患纠纷的?近些年,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各种关于医患纠纷的新闻,有的家属在医院门口大肆喧闹,有的通过互联网来传播,更有甚......


·法律规定肇事弃车逃逸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肇事弃车逃逸怎么认定?一、法律规定肇事弃车逃逸怎么认定?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


·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标准大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标准大是怎样的?实践中,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其中就包括了合同诈骗。合同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会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


·劳动法丧假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休假是职工享受的基本劳动保障,在法定假期方面,职工享有年假、法定节假日、产假等。另外,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情的时候,还可以请婚假和丧假。职工家......


·2023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任何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资金的运作,资金是否充足资金流动性是都充足是企业能否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必要保证......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


·看守所正式批捕能去看人吗
      一、看守所正式批捕能去看人吗1、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探视的。因为案件还处于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中,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


·一、法定义务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一、法定义务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义务抚养人,是指与需抚养的人员具有血缘关系或具有法律上需承担抚养义务的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的人员。抚养是针对......


·对孩子的探视权可接走过夜吗
      对孩子的探视权可接走过夜吗对孩子的探视权可接走过夜吗一段婚姻的结束,意味着孩子不得不被判给一方抚养,而没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就得到了探视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