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笔迹时间鉴定中性笔可以鉴定出来吗?

一、笔迹时间鉴定中性笔可以鉴定出来吗?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目前从技术上无法精确,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定: 1、通过对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鉴定,可以判断其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如不是同一支笔,可作为伪造的依据。 2、如果笔迹和印章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从显微镜就可以看出是先盖章还是先写字,如果同一张纸上的字在盖章前有,盖章后又出现了,就值得怀疑。二、笔迹鉴定综合评断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三、笔迹鉴定的区别根据笔迹不同分类可以看出,虽然这两种分类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分类基本上笔迹鉴定 都反映了笔迹的基本特征,只是从笔迹鉴定角度进行的分类显得更全面一些。而从笔迹分析的角度进行的分类,更体现出笔迹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两大分类角度的具体分类上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韩进先生和刘兆钟先生的分类,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综观不同的分类,虽然看上去各有特点,五花八门,但是,就笔迹的基本特征来看,都被包含其中了,只是在细分的角度有一些不同的划分和侧重点不同。综合上面所说的,笔迹的鉴定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但笔迹的鉴定一般就不能准确的鉴定出来实际的时间,但可以鉴定出先后的顺序,而且还可以鉴定出是否是属于同一支笔来写的,所以,在申请的时候就要准备好所有材料,这样才能让执法人员受理自己的请求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奸罪如何量刑,认定强奸罪应注意什么
      一般而言,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压制妇女反抗的手段来与妇女发生关系都可以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一旦构成强奸罪,犯罪分子该如何量刑则成为了您关注的重......


·农村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保险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保险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是什么1、其中,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综合再保险......


·民事诉讼法中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是什么?一、因“事件”取得不当得利的情况。举例说明:因售货员误算少收价款,使买受人取得利益而使商店受损失的,......


·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 一、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
      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一、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作品名......


·在我国打架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当然谁都有属于自己的底线跟脾气,所以社会包括职场的各种规矩就是要我们学会克制自己的脾气,遇到矛盾本身也要学会用一种高情商的方式去妥善的解决,......


·一、工伤认定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可以进行吗?
      一、工伤认定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可以进行吗?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
      劳动者在与上一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需要开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要是该证明丢失的话,此时是否能够补办呢?接下来,我们......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递交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递交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企业遇到拆迁后需要做些什么?
      企业遇到拆迁后需要做些什么?  很多企业在遇到拆迁时都面临着不知道从何入手的问题,不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准备,能做哪些准备。拆迁律师(400-643......


·交通事故三者商业险不赔偿情况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三者商业险不赔偿情况是怎样规定的1、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逃逸的。2、酒驾、醉驾发生事故的。3、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4、机动车与驾驶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