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是什么?(一)人身权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已经出版或展览过,便不再有发表的问题。公之于众主要是指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宣讲或展览,被多数人所知。如果说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间传阅,则不算是发表。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通过署名可以对作者的身份予以确认。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署名权是著作权的核心,有了署名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确认。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权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二)财产权1、复制权: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权利。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是传播作品和实现著作权人经济权利的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发行,才能使公众接受。3、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出租权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单列出来的一项权利,原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其规定为发行的方式之一。4、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能够展览的作品一般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因为这两类作品都是一种视觉作品,除此以外的传播方式其作品内容不易被人们所了解,展览则是一条最佳的渠道。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可以分为活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通过人体的形体、动作直接演示作品;后者指借助机械设备来重复再现对某些作品的表演行为,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视听作品。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后新增的一种权利。二、预防侵权措施著作权也可以采取预防侵权措施,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备案,特别是各种草根著作权资源选择包括并不限于数字指纹技术、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技术的大众版权认证中心等进行存证,进行数字作品存证时间认证和多纬度智能认证,其科学性可以自主验证对证。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需要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法律证据有效性,这在欧洲发达国家已经盛行很多年,与官方人工登记、预防侵权相互补充。如果公民的著作权遭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创作了作品后也是可以提前进行一些措施来预防著作权受到侵犯,一般情况下公民也是将作品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在版权方面出现了争议和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电费罚金要交税么?
      法律规定电费罚金要交税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
      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我们围绕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这一问题,向您介绍了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交强险赔偿问题、赔偿范围、赔偿程序、免责......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一、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一、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量刑机关就是属于可以判刑的机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


·一、怀孕了老公要离婚赔偿10万吗?
      一、怀孕了老公要离婚赔偿10万吗?不一定,男方跟孕妇离婚赔偿的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


·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
      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第3条规定,有以下一种情形的,即为欺诈消费者行为:1.在销售商品中掺杂和掺假,以次充好和以假......


·私募基金资格注册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格注册要求是什么?一、私募基金注册要求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


·提出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提出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


·山东工伤8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工伤8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如何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如何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法律规定老赖要被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老赖要被拘留多久一、法律规定老赖要被拘留多久?老赖一般情况下是被拘留15天,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可以司法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