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侵权界定标准是什么

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侵权界定标准是什么?(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二)行为具有违法性。(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有过错。二、侵犯名誉权的审理周期是多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后果是怎样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任何情况下,法律制度及司法机关都不会因为被侵权人的身份来特殊对待名誉权侵权案件,只不过侵犯公众人物的名誉权的话,有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会比较多一些,但是,侵犯公众人物或普通自然人的名誉权都是法律上不允许的,侵权界定标准也都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什么区别
      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什么区别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只能下移上吗?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只能下移上吗?不一定的;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入职材料不齐不让入职怎么办
      入职材料不齐不让入职怎么办入职时材料不全属于单位内部工作问题,应当由单位各个部门协调解决,员工本人也应该配合人事资源部的相关要求,积极的再去......


·一个人可以拥有几个公司
      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公司的仅限一个;其他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限制。即除一人公司外,法律并无限制。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吗?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


·临汾市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经常被用到。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具有专业性,所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于司法鉴定结果十分重视。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


·醉驾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


·准备立遗嘱老人如何分配财产才合法
      准备立遗嘱老人如何分配财产才合法?老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老人分配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应该是怎样的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应该是怎样的在公司运营中,对债权债务的清查一直是一道难题,但是又必须解决。那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应该是怎样的,相信很多的......


·犯罪未遂中止之间有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中止之间有什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