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可以与这些季节性用工签订期限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更短的。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务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大多数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中,就具体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的。至于是否有试用期,其实也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而这并不是必须的。要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不约定试用期,这也是法律允许的。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管是最短期限还是最长期限,严格来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其实对此都是没有明确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


·一、单位不给报销路费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
      一、单位不给报销路费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不可以随时提出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


·注册股份制公司条件是什么?
      注册股份制公司条件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注册股份制公司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怎么分割?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


·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
      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一、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1、新婚姻法,婚后双......


·民间借贷案件中,利息怎么计算?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吗
      不是一定需要有代理机构代理的,可以自己申请。如果选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需要有以下几点要做:1、申请人申请前需要到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向代理......


·一、二手房买卖中啥叫买卖不破租赁?
      一、二手房买卖中啥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