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在怎样的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在怎样的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1、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2、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通常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即使最终并没有抢劫到财物或者抢劫到的财物金额很少,也是会以抢劫罪论处的。而鉴于这一情况,在最后量刑环节,往往对其的处罚就不会很严重。但根据《刑法》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来看,本身对抢劫罪的处罚其实就不轻,最低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肇事逃逸自己全责是一定的么?
      肇事逃逸自己全责是一定的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国......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进行二手房的过户,此时在办理过户手续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进行二手房的过户,此时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的,否则的话就无法完成房产过户。那您知道这......


·反担保人可以为第三人吗
      反担保人可以为第三人吗现代交易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自己又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产品或其他东西,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购买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


·技术协作协议范本怎么写?
      技术协作协议范本怎么写?在完成一项较大的工程时,往往需要不止一种技术,并不是单靠一个技术人员或者技术单位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在大工程项目里需......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效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的法律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事实劳动关系跟普通的劳动关系是有一定区别的,......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上海市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


·北京医保报销额度是什么样的,报销比例是什么样的?
      医疗保险报销额度每一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医疗保险的报销数额都是有一个上限的。而且对于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和居民医保的报销额度......


·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有哪些?
      目前,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职位短缺,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局面,对此,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助创业,而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自......


·离婚协议没有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没有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债务只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


·一、协议离婚男方有过错财产如何分割?
      一、协议离婚男方有过错财产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要求帮助,请求补偿和过错赔偿制度构成了婚后保护弱者或无过错者的三道关口。它们的建立最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