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

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二、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时间1、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公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规定的,就必须要受理,通常情况下是在7日之内做出决定,符合立案标准的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的话则就会通过裁定的方式,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而要是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


·牙齿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受害人可以得到因牙齿损伤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其次就是根据牙......


·遗产分割的时间怎么确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的时间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生活中,继......


·哪些财产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不少未婚男女都会在结婚前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认为在结婚之前都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然,这样的认为是不准确的,其实只是......


·刑事拘留37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刑事拘留37批捕意味着什么?1、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如何适用法律
      在寻衅滋事罪的四种客观表现形式中并不包含死亡的情况,对于寻衅滋事致死的行为法律条文无明确的说明。所以,对于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的法律适用还应具体......


·民事刑事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刑事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被判处刑事罚金的赔偿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


·老婆跑了两年不回来会自动离婚吗?
      老婆跑了两年不回来会自动离婚吗?不可能自动离婚的。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分居满两年后提起......


·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指什么
      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指什么?1、强奸罪,是指嫌疑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民间借贷合法么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般私人之间的借贷也被称之为民间借贷,当然这里面也有可能出现高利贷的情况。而您都应该知道,在我国对高利贷其实是不保护的,甚至还会认为高利贷属......


·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怎么样办?
      1、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如退换,尽量保证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2、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3、网购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实体照片,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