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二、《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三百九十五条(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14条修正)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我国法律上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认定是建立在数额大小的基础之上的,不同的数额标准所需要进行处罚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只要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的标准就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主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确定?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工作签署的劳动合同,还是房屋买卖签署的合同,我们都经常接触。合同也有主从合同之分。那么对于主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确定?......


·货物出口合同(一)
      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2023一、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效力能影响股权变更吗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效力能影响股权变更吗股权转让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一类是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不属于公司的人,第二类的股权转让......


·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一、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误工证明赔偿的规定是需要由受害者他的用人单位开具误工收入证明书,误工证......


·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有什么用
      其实在房地产方面国家的相关政策就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变动的,包括到房管局对房产进行登记的有些细则上的问题,因为现在的银行基本不会直接扣押当事人......


·交通致伤有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致伤有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


·伤残赔偿在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有着许许多多的伤残事件的发生,那么在对于伤残事件逐渐发生的时候那么会在伤残事件上会有着不同类型的赔偿费,那么伤残赔偿与交强险有着......


·小区内噪音分贝多少算扰民?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


·一、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配?
      一、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配?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属于再婚前取得......


·商标注册了别人能用吗?
      一、商标注册了别人能用吗?不能用。如果别人已注册商标,无论你在哪里销售相同产品均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