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结果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吗?
一、危害结果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吗?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是的;必须要有危害结果才可以构成此罪;
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
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
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B. 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C.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失犯罪的存就是在没有犯罪目的情况之下而犯了错,但对于此行为只要一旦犯错,那么就会产生危害的结果,因此,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对于过失犯罪同样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搭顺风车出车祸,谁担责?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民......
·男女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离婚后的诸多问题也成了民事审判中占大部分比重的问题,这其中,尤为关键的就是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是男......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伪造、擅自制造......
·如何更好地保证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
如何更好地保证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现在中国属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蓬勃发展,各种建筑也都拔地而起,建筑行业或者说房地产行业成为了热门,对......
·一、如果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一、如果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一、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如果工厂倒闭,有剩余财产,进行清算的话,你可以将债务向清算组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一、什么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
·辩护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辩护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当事人针对原告的控诉而展开申辩的权利。那么辩护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辩护权的种类和......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什么时候颁发?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什么时候颁发?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会加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条款。如果在这个期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