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庭审开庭时间如何进行查询?

庭审开庭时间如何进行查询?庭审开庭时间可以到法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相关的信息公示栏来进行查询。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2、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关于民事方面的开庭时间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这些都是属于信息公开的一些范围之内,所以是可以到相关的网站上来进行查询,了解到确切的开庭时间,当然如果是当事人的话,法院还会具体的来通知到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人的房子怎么立遗嘱有孩子不同意怎么办?
      老人的房子怎么立遗嘱有孩子不同意怎么办?老人的房子立遗嘱,不需要征求孩子的同意,直接由自己决定即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


·使用假币做担保违法吗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先进,有人利用科学技术,制造假币,然后卖给行为人使用,那么行为人使用假币做担保违法吗?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一、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


·离婚后前夫威胁犯法吗?
      离婚后前夫威胁犯法吗?属于犯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搜集男方威胁的证据,或者双方进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信用卡突然降低额度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突然降低额度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条件是什么?债券作为我国目前一个受您欢迎的投资方式。在很多方面都帮助了公司在资金的融集。所以,很多公司在资金困难的时候,或者......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


·刑事案件自诉人申请抗诉可以吗?
      一、刑事案件自诉人申请抗诉可以吗?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一、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


·民事诉讼当事人亲自出庭吗?
      民事诉讼当事人亲自出庭吗?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法正常出庭的时候可以委托经法院准许的公民或者是代理律师代替自己出庭参与诉讼,但是根......


·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一、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