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本质特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要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诈骗罪可以说是诈骗类犯罪当中兜底的一个罪名,一般实施特殊的诈骗行为,但最终不能认定为特殊的诈骗犯罪时,在符合了诈骗罪的入罪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那么可以以诈骗罪论处,而之后的处罚,自然也就是以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到期前一年内续展可以吗?
      商标到期前一年内续展可以吗?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


·合同履约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合同履约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


·正常行驶把逆向行驶车撞了责任在谁?
      正常行驶把逆向行驶车撞了责任在谁?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这与事故如何处理没有必然联系,发生事故后,可按以下......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家暴报警之后,警察会留下出警记录,若之后发生更为严重的家暴侵害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可以为受害者更......


·买卖抵押房屋的限制是什么
      买卖抵押房屋的限制是什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说到征地问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不少人因为征地补偿款没能达到想要的数额,而消极应对征地工作的进行......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


·对于有吸毒史孩子抚养权归谁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一方有
      对于有吸毒史孩子抚养权归谁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一方有吸毒或者有过吸毒行为。法院一般会判给另一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10人的集体仲裁多久开庭
      劳动者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等立案相关咨询到仲裁委后,5个工作日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至少10天后开庭。一般是10到30天之间开庭,具体需要看仲裁委案件多......


·用人单位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算的呢?
      用人单位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算的呢?“代通知金”与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一致的.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目前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