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移送管辖的特殊情形具体有哪些

移送管辖的特殊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不服劳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2)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二、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要知道,移送管辖是对民事案件的移送,这点与管辖权的转移是不一样的。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法院在已经受理的情况下,如果发现确实不享有管辖权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裁定的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受移送法院,就算之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也没有管辖权的,也不能再次进行移送,只能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管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的话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发现,我们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不管是面积不足还是面积多了,多数购房者都不清楚应该怎么办。针......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立案管理的,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诉讼管辖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中......


·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我们常说的抗辩权,是基于合同法,甲乙双方之间存在的抗辩权。但是,抗辩权并不仅仅存在于合同的甲乙方。若是债务关......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1、人身危险性说  该说认为,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


·把一个人眼睛戳瞎判几年
      视情况而定。把别人眼睛戳瞎属于故意伤害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律师办案程序(咨询-收案-办案)(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


·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人在冲动的情况下破坏了理性状态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犯罪行为,甚至有些人实行故意犯罪且已经完成了计划的目标却仍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甚至达到了更加......


·法院移送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怎么写?
      法院移送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怎么写?法院移送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人(再审申请人):张,男,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区城。犯罪嫌疑......


·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什么
      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是否可以?
      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是否可以?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通常情况下,股东在享有相关的分红权利的时候,都是通过一些银行转账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责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经依法订立,即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果一方或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