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过户?

一、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过户?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房产过户的这件事情实际上操作起来是特别简单的,主要是准备材料的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繁琐一些,而且,通过起诉的这种方法完成对按揭房的分割的话,那在过户之前还得先交契税。如果房子的产权给了丈夫或妻子了,剩下的房贷也是由产权人偿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一、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防范企业并购中,与融资风险有关的决策行为还包括定价决策和支付决策,其中定价决策是融资......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在案件诉讼阶段,除了一些特定情况下,诉讼一般不会无缘无故的进行中止。因为案件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案件的......


·常州五金一险比例具体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按照一定的基数,由个人和单位各自缴纳一定的比例。换句话说,如果你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越高,你应该缴纳的金额也就越多,同时,单位为你缴......


·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有什么?
      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有什么?一、目的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由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缺失以及合同签订制度之中的缺漏,在签订合同时,有时会出现合同诈骗的问题。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诈骗的行为是予以严厉打......


·法律规定洗黑钱涉嫌什么犯罪
      洗黑钱涉嫌什么犯罪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


·事实婚姻补领结婚证证明可以办理吗
      一、事实婚姻补领结婚证证明可以办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和财产问题,一旦发生事故是很危险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因此更要......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一、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


·一般公安传唤时间是多久?
      一、一般公安传唤时间是多久?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分为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