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需要注明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民法典》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民法典》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二、被担保债权的数额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在当代社会,比如说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向银行来进行贷款而贷款必须要通过一定的信用的方式,最常见的就是抵押或者是担保,当然了,无论是哪一种抵押的方式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可以提高一个信任的程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退回补充侦查等于立案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等于立案吗?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已经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


·结果加重犯和想象竞合犯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1、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2、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一、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有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


·犯罪分子给别人打流产判几年?
      犯罪分子给别人打流产判几年?考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从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犯罪构成的认定犯罪的法律标......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一、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的时效是20年。《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抑郁症俨然已经成为现在比较多发的一种“潮流病”,因为抑郁症的患者大多不喜欢主动和其他人交流,并且多数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但是如......


·结婚证不知是真是假如果起诉我能分到财产吗?
      结婚证不知是真是假如果起诉我能分到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一、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


·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的不同理解,可能关系到意外事件能否被评价为工伤事故,所以需要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只有明确事故性质才能合......


·一、交通事故伤残8级抚养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8级抚养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