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残疾赔偿金可以定期给驸马?

残疾赔偿金可以定期给驸马?残疾赔偿金可以定期给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些赔偿内容可以,如果对方实在没有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分期支付也是好的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34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规定了一个应当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原则,没有规定具体计算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对此也仅作简要地规定。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人员伤残经过专业的机构来鉴定,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话就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这种残疾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的残疾的等级来进行不同的划分,当然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次性的,将这种费用支付完毕,特殊状况之下也可以定期的来进行给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泸州市茜草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在任何地区,民事主体都不会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故而若国家有需要,可以在按照既定的补偿规定,支付给土地的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之后,开始征......


·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退票注意事项有哪些?
      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退票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火车票退票要扣多少钱根据中国铁路网最新公布消息: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一、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


·社保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如今社会中,购买社保已经成为选择工作的一大硬性指标,这是对人身权的一大保障,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因公受伤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社保......


·一、盗窃被行政拘留是多久
      一、盗窃被行政拘留是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


·离婚涉及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一旦涉及房屋拆迁纠纷问题,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


·怎样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那么首先要就对其实施的行为进行认定,也就是要对非法经营行为作出认定。那么您知道应该怎样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吗......


·其实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处罚手段了。
      其实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处罚手段了。我醉驾入刑的相关法则颁布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是比较清楚的。存......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子女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依然还是必须要抚养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是有明......


·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出租方:承租方: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