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一、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醉驾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然后进行有期徒刑的量刑。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2、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赔偿数额丧葬费23526元、死亡赔偿金46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交通费据实结算。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新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定罪方面,你朋友构成交通肇事罪。三、在量刑方面:首先,他酒后驾车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酒后驾车应当从重处罚。其次,他肇事后有逃逸行为,本来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被害人在医院几天救治无效死亡,也可能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喝完酒之后千万不能够驾驶机动车辆,这是我们国家一再强调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人执迷不悟驾驶机动车辆在喝完酒的情况之下,所以此事酿成了一个非常大的悲剧,导致人员伤亡之后,由于心里害怕又逃逸了,这会加重自己的刑罚的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款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起诉吗?
      借款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起诉吗?借款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期间是不可以起诉的,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


·认定正当防卫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人生来就有保护自己的本能,所以我国法律承认自卫权并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来保护公民的自卫权。但是行使自卫权可能意味着伤害别人,所以认定正当防卫是......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法人是由法律赋予人格意义的组织,有民事权利,同样也要承担民事义务,对公司而言,法人的行为影响公司利益,而公司的运......


·法律规定拐卖妇女罪判多少年
      法律规定拐卖妇女罪判多少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失信黑名单该怎么能恢复?
      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去当地央行提出异议申请,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得到解决。另外如果是非恶意欠款导致的不良记录。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要联系所......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怎样的?一、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怎样的?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不赔偿的条款是劳动合同法当中36条以及......


·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是什么?
      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是什么?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是什么?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制发的样式中有: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报告......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过年国家加班工资是那几天 ?
      过年国家加班工资是那几天?一、过年国家加班工资是那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


·被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由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该条并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是否适用该规定。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则明......


·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