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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案后批捕的时效有限制吗?

一、先立案后批捕的时效有限制吗?刑事案件是先立案,然后侦查,办理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条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到批捕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公安机关不可能在没有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仅凭受害者的一面之词就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立案以后的工作是侦查,在公安机关都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犯罪证据的情况下根本就谈不上批捕。批捕是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的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从拘留到批捕要多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办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是第一步,等立案后,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程序,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有必要逮捕的,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手续,立案到批捕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如果立案后马上刑拘的,应当在七日内申请批捕手续,检察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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