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劳动合同的签订,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呈现形式之一,是双方对建立劳动关系,及其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继续依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则应当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并未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既不安排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也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合同双方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反之,如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并未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未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即双方没有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当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具有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之一,但是并不是都所有情况到期就是终止关系。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仅仅但看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继续使用员工从事劳动,即便是没有续签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单位就应该向员工支付工资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实婚姻已不存在的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已不存在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已不存在的规定是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在校大学生能否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现在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已是常事,一般在用人单位工作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这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也是法律所规定的,而在校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工作......


·无故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无故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


·开发商交房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业主
      开发商交房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业主一、开发商交房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业主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一、放弃继承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放弃继承权司法解释是什么?第一,关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


·新三板股票行情有哪些
      新三板股票行情有哪些?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近年来,有一种叫“新三板”股票的股票现世。在证券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非上市股份有限......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还款是怎样处理的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还款是怎样处理的一、信用卡诈骗罪还款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其诈骗所得是赃款,赃款赃物,是非法财物,依法应全......


·我国法律对挪用公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有一种行为是挪用公款,这也是公务员犯罪的主要方式。那么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对于挪用公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都有哪些行为......


·土建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么样的?
      土建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么样的?总所周知,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一样物品,该物品都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物品出现问题,购买者有权要求出售......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税费是什么?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税费是什么?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需要缴纳三项税费,分别是:1、增值税不满两年的房子要全额征收增值税,满两年的房子但是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