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务夫妻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债务夫妻继承的原则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处理死者生前债务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问题。在出现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形下,死者生前债务(此处仅指其个人债务)该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行为得以免除的是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并不能产生消灭死者生前债务的法律后果。换言之,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只是使债权人暂时失去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主体而已,债权依旧存在。但我国目前法律对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无明文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对死者生前的债权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对死者生前的债权怠于行使的,应参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只要符合四个法定条件,即可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债务的继承情况与财产的继承情况是一致的,在继承了财产的情况下,也必须按照规定的情况来继承债务,但如果当事人死亡时发现并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其个人债务是不需要进行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滥伐林木罪10方应判多少年
      滥伐林木罪10方应判多少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


·和分公司签合同社保由总公司买可以吗?
      和分公司签合同社保由总公司买可以吗?一、和分公司签合同社保由总公司买可以吗?是可以的;《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 ?
      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一、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1、办建筑资质,首先要准备资质标准里要求的人员,包括二级建造师5人。中级工程师6人。八大员......


·故意伤害毁容罪判几年
      故意伤害罪至她人毁容判几年须通过司法鉴定的司法审判程序来确定。如果鉴定为重伤害则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一、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有关防火的条款如下:3.1.6建筑装饰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大虚开......


·单位行贿罪主要负责人员是怎样划分的
      单位行贿罪主要负责人员是怎样划分的单位行贿罪是双罚制,本身就构成了犯罪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我国的刑法没有单罚单位的罪名......


·辞退员工补偿代缴个税是否需要申报?
      辞退员工补偿代缴个税是否需要申报?辞退员工补偿代缴个税是需要申报的,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


·最新公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一、最新公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最新公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是:第一条(无效之诉的原告)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


·一、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合理?
      一、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合理?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