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在诉讼行为中,会遇到需要委托司法机构对事件或者物品进行有规范的司法鉴定作为法律依据,诉讼当事人任何一方对此结果有异议都可以重新提出司法鉴定,那么在法律上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如何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
  就在交换证据期间,即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一方举证,另一方质证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时间提出。
  二、重新鉴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
  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或者经其同意,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可以组织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司法鉴定实践看,由于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申请时,已经对鉴定事项进行了审查,很少出现由于案件复杂、疑难而组织多个机构鉴定的情况。
  在人身伤害鉴定过程中,需要实践以上程序,才能完成合法的鉴定结果。
  三、鉴定中的咨询专家机制
  与机制不同,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通过这样鉴定程序的设置,保障了司法鉴定的技术性,使司法鉴定在程序上保障了公正性。
  以上就是关于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的相关内容,从规定来看,在提出证据时,诉讼当事人只要对此证据有异议,都可以行使提出重新鉴定权力,是否重新需要鉴定由法庭做出判断,但必须在法庭做出决议之前。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佛山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办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常见的情形,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违约门槛,也正因此,金额的设立就非常重要。有时候会出现对违约金约定过低......


·故意伤害的年龄标准是几岁?
      根据《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承担年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犯故意伤害罪,但未致人重伤或死亡......


·员工被企业扣工资怎么办?
      员工被企业扣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


·一般入职合同签几年
      一、入职合同签几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


·一、离婚双方财产价值不清怎么处理?
      一、离婚双方财产价值不清怎么处理?离婚双方财产价值不清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逮捕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逮捕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逮捕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是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的话,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不合理的。虽然法律规定了侦查阶段律师......


·一、离婚协议财产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财产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夫妻双方依据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该遵守协议书的内容,一方违反协议......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离婚冷静期已经通过,但还没有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


·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12.2万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