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主动离职年终奖还需要发放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年终奖还需要发放吗?不需要发放,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年终奖的享受没有明确约定,就要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无相应的规定。如果有规定,该规定合法的前提是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进行了公示或者告知。合法的规章制度明确像你这样辞职的员工不能享受年终奖的,你便不能提出相应的要求。如果劳动合同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都不涉及年终奖的享受事项,从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看,你去年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公司应按相应的工作岗位补发你相应的年终奖。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效,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二、年终奖发放方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犹豫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提前离职和新进职工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也应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三、年终奖会被扣吗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如果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具体情况下涉及到其它的奖励性津贴一般都是很难主张的,但如果在合同签订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明确,并说明了在离职后可以获得年终奖的则可以发放。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保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是针对第三方机构的,如果对保证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了纠纷的话,那么肯定是债务债权方的相......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括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括什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进行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违法发放贷款罪时间的审理一般是多久?
      违法发放贷款罪时间的审理一般是多久?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时间的审理一般是多久?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公司可以辞退工伤员工?
      公司可以辞退工伤员工?一、公司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公司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


·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如何认定? 不管是什么?
      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如何认定?不管是什么案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都要以证据做为定案的基本条件。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特征,很多时候,案件......


·学校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学校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那么您一定会想学校有土地使用年限吗,我们告诉您是有的,也会好......


·抢注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情形
      抢注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情形余杭法院在(2017)浙0110民初18627号判决书中对本案重要事实及法律适用做出如下认定:1.被告注册的涉案商标是对原......


·我国对缓刑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能够被适用缓刑的话,那自然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到监狱服刑。而想要被适用缓刑,那首先就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