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官司没有对方消息怎么办?

离婚官司没有对方消息怎么办?可以直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判决: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二、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司法机关在对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判决时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并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在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其说明原因,如果是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那么可以实行缺席审判,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后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仙游县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时期,对于基础建设我们国家近些年建设的也非常的迅速。公路是一个国家所必须的,公路的发达也就意味着交通的发达,所以我们国家......


·验资后转出抽逃出资吗2023
      验资后转出抽逃出资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赔偿产生了争议的话,相信此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吧。但到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此时有一定的......


·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一、认罪服法;二、认真......


·手机屏商标侵权都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手机屏商标侵权都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


·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公司注销工商需要股东签字吗
      公司注销工商需要股东签字吗一、公司注销工商需要股东签字吗需要签字。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


·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其实诈骗这种犯罪活动,一直以来就没有在社会上彻底的被杜绝。主要是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犯罪分子总是以各种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法来骗取当事人的信......


·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如果离婚夫妻已经顺利的办理了协议离婚,并且拿到了离婚证的话,意味着此时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以后都是单身人士,就需要严格按照离婚协......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可以适用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表现比较好,甚至有立功行为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对其适用假释,也就是有条件的进行提前释放。需要注意对罪犯适用假释的也需要符合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