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情况可以酌情减免罚金

哪些情况可以酌情减免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二、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53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综上,无力缴纳罚金,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分期缴纳,却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在适用罚金的时候,既可以是单独适用,当然也可以是附加适用。而法官在对犯罪分子适用罚金刑的时候,一定是建立在《刑法》规定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如果《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犯该罪的需要判处罚金的,那么法官就不能违反对犯罪分子适用罚金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民事官司要小心哪些风险 第一种风险: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打民事官司要小心哪些风险第一种风险: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风险有两个:一是法院不予受理,即告也白告;二是法院受理后驳回起诉......


·商标被抢注多少钱可以买回来
      商标被抢注多少钱可以买回来市场上的商标有25%左右都在1-2万,68%的商标在2-5万,其他的商标有几十万的,也有几百万的。我们买到一个心仪的商标,......


·一、验收房子注意事项?
      一、验收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1、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很多,陪同验收房子的......


·间接证据定案规则有哪些
      间接证据定案规则有哪些(一)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要对收集到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查明每个间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


·新刑法的容留卖淫怎么判
      一、新刑法的容留卖淫怎么判《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


·发生环境纠纷时怎么办
      发生环境纠纷后,争议双方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一般来说,公民、法人因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产生的争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


·暂予监外执行的考验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现代刑事案件的发生频率变多,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我们都要了解一些。犯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监,另一种是监外执行,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