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一般来说,抚养费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好了。对于抚养费来说,并不是为抚养方需要承担,所有子女在生活之中的抚养费只是承担一部分,至于具体的儿童保险费算不算是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驾驶员酒驾会被拘役吗?
      驾驶员酒驾会被拘役吗?1、酒驾的处罚驾驶员酒驾被发现后不一定会被拘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


·被判处管制后,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吗
      被判处管制后,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吗员工被判处管制后,能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会不会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可以不可以开除?这些涉及日后生活的重大......


·商标侵权中间商要赔偿吗?
      商标侵权中间商要赔偿吗?是要赔偿的。中间商是指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参与商品交易业务,促使买卖行为发生和实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法有哪些?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法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受让方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交易的股权价值数额巨大......


·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应该怎样计算
      一、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应该怎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


·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一、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经济案件中办案人员职责有哪些
      经济案件中办案人员职责有哪些?一、经济案件中办案人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一)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及辖区内经济秩序的稳定,完......


·交通肇事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交通肇事罪由哪些要件构成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


·没住院误工费可以索要吗?
      没住院误工费可以索要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


·离婚了还没有退休公积金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了还没有退休公积金算是共同财产吗?公积金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几年(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