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一、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老工伤死亡后享受的待遇是按照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待遇来进行一个享受的,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年纪比较大的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退休之后就不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劳动关系和相关的工伤保险的关系都已经了结了。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二、职工发生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待遇?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有时候会遇到一些老年人已经退休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作方面的一些伤害,此时关于养老保险问题是可以继续享受其中的待遇的,但是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就此终结,不能够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所规定的待遇来进行享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期间被治安拘留多长时间收监
      缓刑期间被治安拘留多长时间收监并没有对治安拘留的时间有所规定,缓刑期间因违法被行政拘留的,由监管执行机关视情况决定。情况严重的,应当报请人民法......


·离婚提出伤害赔偿依据要求有哪些?
      离婚提出伤害赔偿依据要求有哪些?离婚提出伤害赔偿依据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


·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会被起诉吗?
      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会被起诉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会被起诉吗?不会,告知书就是检察院通知你有权利请律师......


·对于轻伤二级持刀坐牢吧?
      对于轻伤二级持刀坐牢吗?轻伤二级持刀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坐牢。打架致人伤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个人借钱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江苏、浙江等民间资本聚集地,常常会出现民间借贷的现象。当民间借贷的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不符合相关民间借贷特征,很有......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到处串门聚众打牌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极不负责的行为。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立即受案查处,对于情节较轻的,可能依法给予训诫、罚......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法院开庭缺席会律所现有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决,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会缺席审判。需要履......


·抗诉审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什么意思?
      抗诉审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什么意思?一、抗诉审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什么意思?是新的证据可以来证明犯罪的实事。新的犯罪事实与新罪......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有前提条件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有前提条件吗?父母离异房屋产权,可以协议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者办理过户给子女。办理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